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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分散安置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 知

2024-05-20 10:01 来源: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巴中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2022年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0610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调整本市分散安置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为每人每月2942元。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40%计算为每人每月2354元。
    (三)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为每人每月1765元。
    调整后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执行时间为20237月至20246月。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的护理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至六级且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护理费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算,为每人每月1471执行时间为2023720246      

特此通知。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财政局

202373日 



相关阅关于调整分散安置至四级残疾军人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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