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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9-04-05 17:20 来源: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9〕 号)于2019年3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以教育好、引导好、组织好、管理好、服务好、保障好退役军人为中心,以夯实退役军人咨询服务和涉军稳定为基础,以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以聚焦建设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管理机关为保障,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党建引领、就业创业、“两站三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探新路,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1.提高政治站位;2.建强班子队伍;3.坚决正风肃纪;4.加快政策落实;5.完善制度体系;6.全面固本强基;7.强化引导激励;8.充分就业创业;9.强化教育培训;10.做实优抚安置;11.深化双拥创建;12.做好烈士褒扬;13.加快信息化建设;14.服务军休干部;15.落实关心关爱;16.强化涉军稳定;17.保障机构运转。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6人,供给车辆2辆。有下属二级单位2个(巴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巴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均未独立预决算,纳入局机关预决算中。市退役军人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故无与上年增减比对分析数据。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9.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0万元。(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5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0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5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0万元,占总支出59.65%,项目支出224.30万元,占总支出40.35%。(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5.9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90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90万元。(表3)

(一)基本支出331.6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60.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30万元,绩效工资33.30万元,津贴补贴41.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6.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0万元,奖金4.80万元,住房公积金21.9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71.10万元,其中:办公费8.00万元,差旅费18.0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3.7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0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224.3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29.3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0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现有公用用车2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5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95.00万元。(表8和表9)

、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退役军人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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