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涉密,略);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心编制巴中“十四五”退役军人工作规划。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做好革命功臣优抚工作。3.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落实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4.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工作,厚植尊军崇军沃土;5.加快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6.落实与重庆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合作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细分任务、走深走实;7.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互联网”建设,实现退役军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提升。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含下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巴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巴中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下同)。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9人,供给车辆3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8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0.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01.8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80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01.8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0万元,占总支出74.47%,项目支出128.10万元,占总支出2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8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政府行政支出成本。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0.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1.80万元,比2020年减少14.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政府行政支出成本。
(一)基本支出373.7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89.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9.20万元,绩效工资36.40万元,津贴补贴47.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3.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90万元,奖金5.70万元,住房公积金25.1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83.9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差旅费20.0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4.2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128.1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5.1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83.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70万元,比2020年预算总额减少0.4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6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38.79万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7个,预算项目资金128.1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