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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巴中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二十五条措施》

2020-09-14 15:16

2019年9月12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二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0号)精神,促进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二、适用范围
    《措施》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五个部分,分别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多渠道就业、提供创业支持、拓展服务方式、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部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措施》针对各类教育培训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采取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创业培训等六个方面的措施,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升级。
    第二部分促进多渠道就业。《措施》从适当放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录(聘)条件,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支持事业单位招聘,鼓励企业招聘,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实施重点扶持等六个方面着手,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促进多渠道就业。同时要求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掌握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第三部分提供创业支持。《措施》突出围绕省市重大战略目标,引导退役军人在“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业创新。从优先提供创业场所、落实金融税收优惠、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探索设立创业基金等四个方面,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支持。
    第四部分拓展服务方式。《措施》按照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实训基地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确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框架。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相结合,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方式。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军队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退役军人、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等部门任务分工。三是严格督导考核,要求各地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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