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1 16:57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3〕4号)要求,我局组织专人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成立于2019年4月,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162中心”,即:办公室、党建人事科、、安置就业科、优抚科、思想政治与褒扬纪念科、权益维护与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双拥秘书科,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拟订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2022年初共有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11人,事业专技人员4人),辅助性岗位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年度中调出4人(公务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调入人员1人(事业专技1人),招录新进人员1人(事业管理1人),安置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2人、新进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2022年末实有财政全额供给在编在岗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10人,事业专技人员6人),辅助性岗位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劳务派遣人员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收入概况:全年收入总计1278.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0.83万元(年初预算549.85万元、追加预算680.9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7.32万元。

2.收入构成情况:资金项目构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1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49.01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2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6.6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41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86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16.5万元。

3.收入明细情况:基本支出669.16万元、项目支出639.42万元。具体为: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559.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9.31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7.32万元、党建工作、食堂运行经费等常规性项目支出21.82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5万元、军休机构经费2万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经费8万元、涉军信访经费15万元、双拥工作经费30万元、春节慰问经费29万元、驻巴部队及海军巴中舰八一慰问经费36.14万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展经费40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330.3万元、2019年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基本保险金27.58万元、随军家属待就业期间生活补助经费7.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支出概况:全年支出共计1308.59万元,其中:经费支出892.09万元、拨出专款416.5万元。

2.支出构成情况:从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6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51.13%;项目支出63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8.86%。从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559.84万元,占总支出的42.78%;商品和服务支出283.27万元,占总支出的21.6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3万元,占总支出的21.95%;其他支出178.18万元,占总支出的13.6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新出台的一系列厉行节约条例,经过一年多的运转,我局在2019年出台的《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暂行)》等系列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出台了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控制手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编报部门年度预算时,根据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执行,对全局范围内的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支出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约束,坚持了“统一管理、综合平衡,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账务处理及时、有效,会计核算基本规范,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2022年末,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0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8万元,占8.43%;非流动资366.76万元,占91.56%。2022年末,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债总额38.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8.48万元,占100%。

2.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严格按照《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采购,2022年共计采购办公电子设备8.7万元、家具用具2.9万元,年度内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00%。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6.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1.39%;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61%。本单位202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度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接待16批次148人次。

4.资产管理情况。为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规范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建立资产台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5.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我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6.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本单位没有待偿还的债务,没有待回购的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2年度,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共争取到位上级资金4.2亿元,较2021年增加2000多万元。服务体系建设、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等多项工作多次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报表扬,双拥创建、信访稳定、烈士褒扬、体系建设等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会上作现场交流发言,年度目标考核排在全省前列(前5)。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完成185个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提升,30个红色服务站融入本地红色文化打造,109个村级服务站共建共享退役军人“服务超市”,持续优化服务内容。下沉两级全覆盖培训服务中心(站)专(兼)职人员225名。组织参加全省“喜迎二十大 百日大练兵 建功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业务知识竞赛,赢得团体第一名。加快推进县区优抚医院、光荣院提质改造和县区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建设。

二是落实政策保障。做好安置就业工作。2022年度107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按时顺利完成,其中市级安置22人(含1名军官)。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示范培训2次,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17场,助力850余名退役军人顺利转岗就业。高质量完成全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展巴中馆布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全市3.4万余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等3.99亿元。完成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8万余人次,受理优待证申请7.43万人、发放6.95万张。对外发布全市第一批71项优待目录清单,光雾山5A级景区面向全国现役、退役军人门票免费,受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报表扬。维护群体安全稳定。开展“找上门、听诉求”“请进门、解难题”等活动,走访慰问重点对象338人,座谈约访16次,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期间群体安全稳定工作,全市无进京访、无到省集访事件发生。

三是做实褒扬纪念。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全面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任务,1099名散葬烈士顺利集中迁葬。平昌县英烈纪念园、巴州区界牌红军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提升项目如期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深化关爱烈属工作。“依法、精准、常态、多元”关爱全市烈属483名,走访慰问123人,发放慰问金40余万元,并在年内全覆盖为烈属开展健康体检、抢收抢种等关爱服务。加强英烈精神传承。挂牌成立市、县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清明祭英烈”、“9·30”烈士公祭活动,被中央电视台等广泛关注、展播。举办系统第一届红色宣讲员大赛,现场直播在线观看达5万人次,选送金牌讲解员陈芙蓉代表巴中参加全省大赛,现场获评第2名;编辑完成《巴山烽火烈—川陕苏区背篼的故事》。

四是抓实双拥创建。深化军地共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在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巴部队官兵。协调海军巴中舰与巴中市实验小学共建“海军爱民学校”并捐赠启航助学金,今年将继续为学校捐赠10万元建设“海军图书角”;协调解决好驻巴部队官兵家属工作调动、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召开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市双拥创建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并加强日常调度。我市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市、县区创建申报资料,积极争取市、县(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全覆盖”,省退役军人事务局厅也明确表示给予支持。全市认真按照《考评量化表》十大项87小项内容,查漏补缺、做细做实,确保顺利迎接省上6月份暗访督查和7月底考评验收。浓厚创建氛围。在回风桥头设立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固定标识牌,已在高速沿线、巴中西高速出口、江北主干道等地布展双拥宣传标语,做实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全面营造我市“爱我人民爱我军”浓厚氛围,为明年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打下坚实基础。

四、评价结论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论整体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绩效管理创新不足。单位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知不高,工作缺乏创新和探索,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

(二)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决算编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绩效监管,强化预决算约束,定期开展绩效评价,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doc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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