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创建活动的县(区)进行审查、考评排序,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申报(推荐)下列县(区)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现予以公示。
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拟申报(推荐)对象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恩阳区、南江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县(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巴中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225373
邮 箱:2976928168@qq.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16号
邮政编码:636000
巴中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