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美援朝老兵的补助问题

信件编号: 20231231155217861 来信时间: 2023-12-31 15:17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何****
内容: 尊敬的各位市领导: 你们好!我爷爷今年88岁,他是一名抗美援朝老兵,曾在军队里一直担任班长一职,服役期满后本打算继续留着在部队,但因为身患疾病被迫转业回家看病,回家后经过长期治疗逐渐好转,后又被任命为民兵连长,一直工作二十几年,因国家政策逐渐改变,最后回家务农。前几年因为我我爸爸和我大爹都出门打工去了,我婆婆在学校带娃儿,他独自在家考碳火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后抢救过但还是留着了后遗症,后又遇上疫情,我爷爷也被感染再加上他自身身患多种疾病,例如高血压,脑梗等,如今他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脑年痴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身边更是不能离人,我大爹家又是低保户和扶贫户大妈又是残疾人,家里还有四个孩子再念书,我们家我爸爸又必须出门打工赚钱供我读书,婆婆一直再照顾爷爷,但她也时常住院,因为她患有心脏病和脑梗,如今我也爷爷总是乱跑,婆婆又不能很好的照顾他。 如今我想咨询一下按照国家政策或者地方政策,他还能享受其他什么补助吗?我们不知道现行国家政策下他应该享受哪些补助或者优待,希望能收到电话回复。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4-01-02 08:0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抗美援朝老兵的补助问题”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爷爷生于1937年8月,现年86岁,家住南江县天池镇,1956年3月入伍,1959年2月退伍,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待遇,现每月领取生活补助802元。 根据《巴中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定,若本人因病住院,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障规定报销补偿后,剩余合规自付部分的30%。同时根据《巴中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关爱帮扶。具体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你向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咨询(电话:0827-8620508)! 感谢你对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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