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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解读

2021-03-26 10:02

《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市级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我市对《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进行动态调整,编制了《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省委编办备案。

二、《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内容包括市级38个部门(单位)行政权力共5341项。其中,行政许可295项、行政处罚4223项、行政强制160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检查267项、行政奖励104项、其他行政权力218项。清单行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权力名称、实施主体等要素。

三、贯彻落实《清单》的要求

市级各行权部门(单位)要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行权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将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布行权事项,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市级行权部门(单位)按照公布的行权清单及时做好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事项迁移和基础信息更新,科学压缩申办材料、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标准。各区县要对应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调整工作。


政策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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