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226135129586 | 来信时间: | 2021-02-26 13:29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本人岳父1960年生,1979年入伍,1993年退伍后分配到巴中地方粮食局,1994年内退下岗后。在后面的几十年里做过很多工种,摆过地摊,开过大货车,开过出租车,都是自己在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有益于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给退役军人补缴社保,2017年下旬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始给本人岳父给补缴社保,非常感谢政府,但是在2020年6月本人岳父办理退休时发现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1月-6月的社保没有交费,导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并且告知本人岳父自己还需要在交3000多的费用(当时质询后已交),其后本人岳父多次去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质询何时能够补交相关费用,一直没有明确回复(理由是上级没有拨款或者不能单独给一个人交费),给本就没有收入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困难,因此本人恳求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一个明确的时间点,尽快解决本人岳父退休的问题。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2021-03-09 16: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了解,经核实您岳父断缴社保期间为2017年度断缴9个月社保费已于2019年11月由财政代为补缴到位。 您所称2020年1-6月欠缴部分不属于“两保接续”政策补缴范围,请您及时到巴州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情况,依法缴纳,若办理过程中 有需要,请与巴州区社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